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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化的自然观与社会观

发布时间:2022-08-30 08:47:19

摘    要:楚文化是一种综合文化,涉及政治、经济、艺术、思想等方方面面,在每一个方面,楚文化都表现出其相应的特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有些文化甚至一直影响到我们今天的生活。楚人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也有着自身独特的见解。对于自然的观感,“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寄情山水”是楚文化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存在,“共利共给”“适者生存”“流通往来”是楚文化的核心。


关键词:楚文化;自然观;社会观;


一、楚文化中的自然观

(一)道法自然。

楚国先民从一开始就是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生存。《诗·小雅·采芑》里有“蠢尔蛮荆,大邦为讎”,朱熹对此注解为“蛮荆,荆州之蛮也”,荆山一带早期恶劣的自然环境,不仅没有遏制楚人的繁衍,反而磨练了楚人坚强的意志。他们顺势而为,总是能从自然中汲取到生存的滋养,而楚人对自然的看法也因为离自然的距离更近而更加真切。


众多的历史文献中,都有关于楚人是“祝融”的后裔一说。祝融被誉为“火神”,火对于早期古人的生活可以说是性命攸关的,没有对自然的了解与熟悉,楚人也是不能将“火正”一事做到尽职尽责的。


除了掌管“火事”,“火正”一职的另外一项重要任务是观象授时。“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故尧命之使敬顺昊天”(《尚书孔传》)。农业社会,观天象以授农时关系到民众生死存亡,当然要挑选精通天文历法的人,楚人就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们最懂自然。


正是楚人对自然的研究,影响了老子这样的伟大人物。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楚人对自然最深刻的理解。所谓“道法自然”,是“道”以自身为法则,而现实世界的“自然”,同样也是以自身为法度。楚人对于现实的自然,更多的是借势而用;他们可以用“问鼎中原”来挑战人文社会,却从未对自然发起一争高下的战斗。


(二)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华文化中最为典型的哲学观之一,对于其理解也有各家各派的不同。从文字上看,最早“写”出这一思想的,应该是继承了老子思想的庄子。他借孔子之口,表达了“人与天一也”和“有人,天也;有天,亦天”(《庄子·山木》),以及“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观点。基于这样的思想,楚人在建筑方面充分地表达了与自然相融的特点。“楚建筑属于建筑范畴的‘干阑文化’,是古代中国南方建筑文化的主体……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向来注重与自然的高度协同,尊重自然,体现‘天人合一’的境界”(2009,夏晋)。


对于楚人的“浪漫主义”,有学者认为,从思想根源上讲,也是“天人合一”的思想表现。“今天人们指称楚人‘浪漫’、‘非理性’的东西是其‘天人合一’宇宙论的反映,是古代世界人类思维的一个普遍现象,今天人们看来非理性的东西在古人那里它就是理性和真理”(2005,王纪潮)。所以,类似屈原《九歌》里描绘的“天”“地”“神”“人”交织一起的浪漫场景,在楚国先民的眼里其实是很常态化的感觉,因为从最高的“天”到最低的“人”,始终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


楚地流传的“知音文化”同样也反映出这样的思想。伯牙摔琴以谢“知音”子期,成千古佳话。楚人善乐,应该是得源于楚国的“尚巫”,在一些祭祀活动中,“天”“人”之间的意识交流,逐渐融入楚音之中,形成楚国音乐的丰富内涵。


(三)寄情山水。从荆棘丛林中一路走来的楚人,对自然山水有着浓厚的感情。

1970年,湖北神农架林区经国务院批准建制,成为中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划。神农架林区地处鄂西,东与保康县接壤,西与巫山县毗邻,南靠兴山县,北倚竹山县,自然山水得天独厚。“神农”之名源于华夏始祖炎帝神农氏,在此“架木为梯,采尝百草,救民疾夭,教民稼穑”得“架”之名。原始森林的蛮荒没有阻碍楚人的发展,相反在这样丰富的自然山水馈赠中,楚人找到了更多的赖以生存的资源,也对山水文化寄托了深厚的感情。


历史上,与道家思想一脉相承的道教,从来都是将其道观修建于深山密林之中,一方面远离尘嚣的清静自然环境被认为是修道的基础,另一方面,对于山水自然的情感依托也是其择地原因。不仅道教如此,民间亦如此。宋代的米芾,身居襄阳,号鬻熊后人、火正后人,俨然以楚文化的继承者的身份示人,其书画自成一家,枯木竹石,山水画独具风格。对山水文化倍加推崇的米芾,祖籍山西,迁就楚国故地襄阳后,饱受楚文化熏陶,自称是楚国芈姓后人,其自刻“楚国米芾”的朱文印章,就是最好的佐证。


米芾爱自然山水进而发展到对石头的痴迷。米芾拜石的故事广为流传,平日里喜好收藏各类奇石赏玩,在安徽无为做官时,因偶遇一块形状怪异的石头,如见至宝,命人取来官服朝笏,对着石头一拜再拜,连称“石丈”。此事虽为众人作为笑谈,但是“石痴”的名号至此得名,“楚国米芾”也将楚人对山水的寄情用最“癫狂”的形式发挥了出来。


二、楚文化中的社会观

(一)共利共给。

道家文化是楚文化的典型代表,老子《道德经》提出“天之道,损有餘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餘。”的思想,可以反映楚人对社会公平的理想看法。人类社会的弱肉强食不应该成为社会的存在法则,只有奉行天道,以富济贫,才是最好的社会存在。


不满于周王朝对楚国的轻视,带着诸侯平等思想的楚庄王终于在鲁宣公三年(公元前606年),借伐陆浑之戎,观兵于周疆,向周朝大夫王孙满问天子九鼎之大小轻重,有取而代之之意。虽被王孙满以“鼎之轻重,未可问也”严词拒绝,但以蛮夷位卑之身,欲求平等之心表现得非常明显,甚至直接触碰到制度的限制。


秦末,楚国故地大泽乡揭竿而起的陈胜、吴广,因不满秦朝暴政,也是带着不甘卑微苟且的生存理念发起了对强势阶级的反抗。鸿门宴上,范增屡次安排了刺杀刘邦,都被项羽制止,其原因竟然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不忍心“恃强凌弱”,在屡屡“示弱”的刘邦面前不愿以“损不足以奉有餘”的态度得到一次“胜之不武”的成功。


同样是道家核心人物的庄子,进一步提出“四海之内,共利之之谓悦,共给之之谓安”(《庄子·天地》)的观点,将“平均思想”更加直白地表达出来。“共利”“共给”才能实现“悦”和“安”。


楚文化中的“平均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楚地的后人。《后汉书·刘玄传》记录,“王莽未;南方饥馑……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聚减于绿林中”,这就是杀富济贫的“绿林好汉”之渊源。发源于现湖北荆州一地的绿林军,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共利、共给”楚文化彰显。


(二)适者生存。

恶劣的环境造就了楚国先民的超凡适应能力,自然选择的结果不断加深他们对世界的认知,适者生存也被他们看作社会存在的逻辑。历史上,楚国给人以“尚武”的形象,不断征伐,曾一度成为当时疆域面积最大的国家。楚国先民在荆山一带披荆斩棘、开疆拓土,而与“三苗”“九黎”等被中原“夏人”看作“蛮夷”的部落形成“共生”关系,足见楚人的环境适应能力。


不断吸收融合其他文化,逐渐使楚文化的构架坚实牢固。拿礼仪来看,直到楚昭王,楚人对男女之间的礼法仪都不是很在意,只是在于诸夏各国的交往过程中,逐渐认同和接受“夏人”礼法。吴国攻楚,楚昭王与妹妹季芈出逃,钟建曾经背过季芈,后来当昭王要安排季芈婚嫁时,她回复,“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钟建负我矣。以妻钟建,以为乐尹”(《左传·定公·定公五年》)。诸夏礼法已经深深影响到楚国文化。


楚国文字也反映出与诸夏文化的交融。楚国初为蛮夷弱国,其文字是落后于语言的,应该是在学习“夏人”的文字后形成了自己的文字,这一点,从出土的楚国铜器铭文和楚简可以看出,与周代各国文字基本相同。但是楚人是不甘于“生搬硬套”的,文字笔画写法也在力图求变,虫书与鸟书的出现也是一种文化引入后的本土变化适应。


物质层面来看楚人的环境适应力,也是可圈可点。地理和气候馈赠楚人粮食种植的良好基础,而“水耨”(用水把杂草沤烂,使稻得独生。)之法,则是楚人依据南方丰水的优势,不同于北方的种植技巧,顺应自然,高效省力。充沛的粮食供给,为楚国的社会稳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流通往来。

楚人好动,从其四方扩张领土的举动就可以看出。因此楚人对社会群体的看法,也少不了流通往来的运动。即使是一度萎靡不振的楚庄王,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思考,果然,时机成熟,开启了东征西伐,饮马黄河,问鼎中原,成就春秋霸业。


官制流通应该说是楚国对古代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的巨大贡献,那位胆敢向周天子索要爵位的熊通,在被拒绝之后,一气之下自封为王,成为威风八面的楚武王。也是这位楚国国君,开创先河,将分封管制改为县制,使下设管理机构少了世袭,多了流通,县一级的行政负责人由国君亲自指定。这样一来,封闭的地方割据被打破,地方管理的流动性增强,中央集权更容易实现。


楚人对商业流通是不排斥的,这一点与北方夏人的“士农工商”有些不同。楚国“重商”,汉代桓谭的《新论》里描述,“楚之郢都,车毂击,民肩摩,市路相排突,号为朝衣鲜而暮衣敝”,楚国都城熙熙攘攘的人流、车流,连早上出门穿的干净衣服,晚上回来都挤得脏兮兮了,都市民众往来如此,社会流通效率可见一斑。


另一个反映楚人善于接受社会流通变化的事实就是楚国的多次迁都,根据历史考证,在楚文王、楚昭王、楚惠王、楚顷襄王、楚考烈王任上,都有过迁都,其中楚考烈王还曾两次迁都。尽管每次迁都都有这样那样的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但一再放弃,又一再重建,首先需要拿出推倒重来的勇气,其次还要有迅速恢复元气的能力,而这两点,楚人都做到了。得益于楚人对社会流通的高度重视,在他们看来,社会元素的变化已是见怪不怪,而复苏效率对于楚国从来也不是问题,国都因势而变的频繁就能够理解了。流通往来的社会观是楚国能够前后延续八百年历史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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