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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妮丝·赫勒关于历史普遍发展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09 08:49:22

摘    要:历史的普遍发展观是一切历史哲学的共同话题。赫勒在阐释历史发展的本体论思想时提出,历史发展与历史规律紧密相关,强调以历史进步论为前进方向的发展。人们一旦意识到历史按照某种规律运动发展,历史哲学对历史的解释就起到规范、制约和启示的作用,从而使人们从一种自在的状态上升到一种自为的状态。普遍发展是规律式的发展,历史哲学以大写的历史为中心,大写的历史是一种整体性的历史,那么历史具有规律的发展过程也是一种整体性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阿格妮丝赫勒;历史普遍发展;历史哲学;


Agnes Heller's Thoughts on the Universal Development of History

ZHANG Ting

School of Maxism Studies, Be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Abstract:The concept of universal development of history is a common topic of all historical philosophy. In explaining the ontological thought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Heller proposed that historical development was closely related to historical laws and historical progress was emphasized a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nce people realize that history develops according to a certain law, 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with historical philosophy would play a role of standardization, restriction and enlightenment, enabling people to rise from a state of freedom to a state of self-action. Universal development is a regular development, and historical philosophy centers on the capitalized History. Given that History is a holistic history,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with regularity is also a holistic process.


Keyword:Agnes Heller; universal development of history; philosophy of history;


在历史哲学产生之前,历史普遍性问题早已被哲学家或历史学家审视过,他们考察的重点是以特殊文明或政治体为基础的普遍历史。历史哲学产生后,历史变成大写历史,历史普遍性问题更加聚焦于大写历史图式中的发展趋势。目前学界从历史哲学角度对历史普遍性的研究,集中于马克思文本中的历史规律、历史进步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等问题域。作为乔治·卢卡奇引领的布达佩斯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阿格妮丝·赫勒(Agnes Heller)特别关注历史普遍性问题。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影响,赫勒展开与马克思的“对话”。本文以赫勒历史普遍发展问题为切入点展开研究,一方面有助于加深对赫勒的认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深化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不断推动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赫勒自20世纪80年代引介至中国,起初其名字多次出现在国内卢卡奇研究的译作和论文当中,随后有关赫勒形式民主、道德哲学、本能需要、历史理论等著作被片段翻译成中文。经过国内40余年的研究,赫勒的美学、日常生活、现代性、历史哲学、道德哲学等理论备受国内学界关注。历史哲学作为赫勒重要理论内容之一,学界更多关注其现代性批判、历史哲学的后现代转向、历史发展与人的境况等相关问题。本文在此基础上,将以马克思科学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进一步研究赫勒历史哲学中的历史普遍发展观,探寻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促进科学历史观的形成。赫勒通过深入分析历史哲学,发现历史哲学家有关大写历史的研究形成多种观点,但“历史普遍发展”成为共识性问题。赫勒认为,历史哲学把大写历史建构为一个不能被人类个别事件和结构所裁剪的“单位”,它把人类一切事件和结构归纳为一个连续的发展链条。这一“单位”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但内在于这个“单位”的逻辑不能被解构。个别事件和结构属于历史发展链条上的不同要素,在时间序列中作为历史存在的一部分而存在。各个事件和结构相互矛盾,相互斗争,但是它们生机勃勃地构成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同样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又促进了各个事件和结构间的丰富性。从赫勒的阐释可以看到,各个事件看似具有相互独立性,但无时无刻不处于一个普遍发展得连续链条之中。个别事件只有置于普遍发展的历史中才能得以合理地认识和把握。关注并透析历史普遍性问题,才有助于深入把握各个历史事件与大写历史,即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一、历史发展的趋势

赫勒比较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历史哲学思想后,发现所有历史哲学对历史存在的意义的回答千差万变,但历史具有一种普遍发展的趋势是一切历史哲学共时性认识。历史哲学面对时代需要,都不约而同地把发展趋势当作一种本体论问题进行讨论。然而从这种本体论研究视角出发,历史发展的趋势便不能理解为事实性的趋势,而是脱离经验存在的理性认识。历史发展趋势是否需要与哪些客观化的“历史时刻”相对应,反而变成了次要性问题。在所有历史哲学家当中,马克思是为数不多的能够把历史发展趋势与客观化“历史时刻”进行一一对应的先驱者。马克思认为历史发展经历了由低到高的过程,与之对应的时代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对历史的认识,为人类提供一幅历史蓝图。但就历史如何发展而言,不同哲学家有不同的观点。发展趋势是所有历史哲学所具有的普遍共性存在,赫勒对此却进一步做了类型学上的划分,把历史的发展趋势再一次划分三种理论形式:进步型、退步型和永恒重复型。这种类型学划分不会命名某种特殊的历史哲学,而是为了说明某些共同的基本趋势。


必须提及的是,赫勒的这种划分与她对自由的把握不无关系。从“自由”这一前提出发,赫勒认为自由是现代性的共同价值和理念,是一切历史哲学的共同价值和理念,但自由在历史哲学中被视为最高的价值,甚至幸福的理念都需要服从于自由这一价值维度,或者最多达到与自由价值的等同。根据自由的价值,“进步都被视为自由的增长,退步是自由的减少,永恒重复被视为同样量的自由或不自由,或者在自由的增加或减少上的永恒重复。”[1]235


在自由的维度下,历史发展趋势被划分为进步、退步或永恒重复三种形式。首先,进步理论是这样一种形式,它把大写的历史视为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逐渐发展的连续性过程。历史之当下为迈向高级或更高级的历史之未来的转折点,被称呼为“此地就是时机”或“此时就是时机”[1]235。当下的一切活动一方面理解为历史进步之结果,一方面以进步为衡量历史发展的价值标准,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将要到来的时代,积极努力地调动人们所能施展的全部能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胡塞尔、布洛赫、卢卡奇和萨特是持历史发展进步论的典型代表,“除了他们都强调大写的历史中的进步……,自由的阐释在不同的哲学中的不同是完全不同和独立的问题。”[1]237赫勒认为他们的历史哲学思想几乎很少存在共同点,但都把大写历史看成朝向自由国度发展的过程。


其次,与进步理论相反,退步理论强调大写历史是一个由高级阶段向低级阶段逐渐发展的连续性过程。赫勒没有展开阐释海德格尔和浪漫主义对历史发展趋势的认识,但把二者视为历史退步理论的典型代表。按照退步理论,历史当下的社会发展意味着自由的不断减少,它的一切活动不仅不能带来美好的未来生活,反而预示着人类的自我毁灭。“此地”与“此时”不能转化为人类自由的增加,却表征了人类失去任何自由的未来可能性。赫勒指出通常所谓的原始社会,被退步理论称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最高级阶段,即黄金时代;中世纪或资本主义社会则被概念化为历史衰落的开端。


第三,永恒重复性理论,赫勒认为汤因比、列维-斯特劳斯和弗洛伊德都把历史发展看成一种永恒重复式的过程。按照这种理念,大写的历史被理解为同一发展序列的重复。在自由的维度上,历史发展既没表现为自由的增加,也没表现为自由的减少。自由或不自由以相同的方式不断重复轮回。历史一遍遍地进行重复式运动,那么这种不增不减的重复就接近于历史的退步理论,赫勒对此没有表示反对。赫勒认为尤其在我们这个世纪,历史永恒重复与历史的退步可以等量齐观。


赫勒把进步、退步和永恒重复作为历史发展趋势的三种类型,就此呈现了历史运动的三种不同朝向,使人们认识到历史哲学中有关历史发展趋势的探讨。值得注意的是,赫勒的这种类型学划分是在她架构历史发展模式中得以完整的。赫勒指出,不管历史各个阶段被定义为“较高级的”或“较低级的”,“不够高级的”或“更高级的”,与历史哲学如何把大写历史安排进历史发展的连续链条有关,“这种安排或重新安排可以遵循机械的或有机,或辩证的模式”[1]238。机械的和有机的安排在历史编纂学内部也能进行,但辩证的模式只存在于历史哲学之内。


为了更好地认识历史发展的三种趋势,有必要联系赫勒的历史发展模式理论来进行分析。就发展的机械概念而言,赫勒认为这种模式是以可量化的社会数据为基础的,数据与数据之间的比较使得人们沿着“更多”或“更少”的路线度量历史发展趋势。根据这些数据实际规模的“大”“小”,历史如何发展得以安排,诸如人口密度、人均产量,或科学知识等。人口密度的增加,人均产量的增加或科学知识的增加评定了历史的进步性,反之则意味着历史的退步,“如果这种安排仅仅以一种因素的比较为基础,它就是一种简单的运作”[1]239。赫勒指出,所谓机械源于这些因素中的一种作为衡量历史或进步或退步发展的主要指标。这些因素一旦整合在一起,很容易产生导向迷惑或无法克服的自我矛盾。比如,人口密度的减少、人均产值的增加可以与人口的减少同时进行。一个较大社会并不总比较小的社会生产更多的物品和更多的知识。甚至历史哲学最高价值之自由理念,远非与其他种类的增长成正比例。历史哲学依据这种模式安排历史,在赫勒看来,这种理论自身的不完善性,价值在于让人们更清楚地发现历史进步或退步的“独立变量”。


相比于发展的机械概念,历史发展的有机模式不单凭数据“大”“小”为基础,它的基础是数据的内在结构。哲学家通过结构间的比较,促使历史沿着“简单”和“复杂”,或“不成熟”和“成熟”的方式进行发展。赫勒举例说,历史的开端可以与婴儿和儿童进行比较,随之是青少年社会,以及后来的成人社会。这种模式表达出“社会肌体‘增长的复杂性’”[1]239,克服了机械模式中独立变量的自我矛盾。机械模式的问题在于,一个因素的增长并不必然地说明历史总体性上的“更高”。有机模式从整体上规避机械模式的单一线条,但赫勒明确指出,有机模式也不是完善的理论的观点。有机模式美中不足的是,这种结构的复杂性解释了历史的发展过程,却不能使自由的增长得以充分证明。


一种过于单一的模式,一种过于复杂的模式,对赫勒而言都不是衡量历史发展的最佳模式,赫勒在此基础上综合二者的优缺点,提出历史发展的第三种模式,即发展的辩证概念。发展的辩证概念是赫勒审视历史发展趋势中独特的研究视角,作为机械的和有机的综合,它的特征既包含了对数据“大”“小”的衡量,又包含了对结构“简单”“复杂”的衡量。赫勒认为辩证理论,在解释历史发展趋势时,能够说明历史在一方面的增长和另一方面的减少,并且看到增长和停滞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按照发展的辩证概念,历史进步或退步都是一个矛盾的过程,这一过程必须被理解为有条件的。条件不一定被历史哲学直接表述出来,但历史哲学提出了内置其中,在未来必将被满足的条件。赫勒借用孔多塞的观点加以说明,“知识的进步和自由不可分割”[1]241。孔多塞虽然没有明确指明历史进步的必要条件,但对他而言用知识进步衡量历史进步,其代价是自由的丧失。


赫勒从辩证角度分析历史发展趋势,把历史“整体”肢解为各种因素的拼贴,体现了她后现代主义碎片化的历史观。李西祥[2]6同样认为:“在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论述中,赫勒较为明确地表达了辩证法思想。”在历史哲学内部,历史发展作为一种普遍共性特征,赫勒从三种趋势到三种模式的分析,使人们认识到历史发展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呈现了历史发展或进步或退步的复杂性。相较于马克思的历史分析法,赫勒只是总结历史哲学家有关历史普遍性发展的几种趋势,但却没有阐明现代性社会以来历史普遍发的一般趋势。尽管赫勒和马克思一样更加注重辩证理论在历史普遍发展中的作用,但并没能像马克思一样明确透析到历史普遍发展的本质,即历史运动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李西祥[2]6认为赫勒因为拒绝一切本体论,所以反对的是进步的本体论,但事实上,赫勒对现实历史的具体走向并未有清晰地表达。马克思在对比前现代社会和现代社会中,明确指明历史发展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这一进步包含物质和精神的同步性。显然,马克思通过分析人类历史,为人类历史普遍发展提供现实启示,同时也为人类历史由理论走向现实提供现实路径,而赫勒只是局限在理论本身谈历史,缺少对现实历史的关注。


二、历史发展的指标

赫勒在谈历史发展时,始终以自由理念衡量历史进步、退步或重复式运动。赫勒用自由理念衡量历史发展,体现了她对历史哲学的一种概括。赫勒为什么把自由作为衡量历史发展的标准,自由能否作为衡量历史发展的标准,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历史发展的指标。


赫勒认为不管机械的发展概念,还是有机的发展概念,或是辩证的概念,都可归结为指标性问题。大写的历史在一个或另一个方向上“展开的”理论,都能够通过一个或几个指标完成安排文化和社会的任务。同一个指标也可以应用到一切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历史就是根据指标,使人们得出一个社会是否比另一个社会更发达,或更落后。不同指标阐释出历史发展的不同方向,同一指标也可能使历史发展产生不同的效果。赫勒视社会中的一切现象都可作为衡量历史发展的指标,但实际操作中她认为只有有限的几个指标完成了这一任务。赫勒解释道,历史哲学所使用的指标最终可归结为两个,即“某种知识和某种自由”[1]241。在二者当中,赫勒更重视自由这一重要指标,她把自由看作历史哲学的最高价值,历史哲学正是在自由这一维度上导出历史发展趋势。


赫勒以自由为历史发展的指标,对自由的肯定和维护,一方面阐明历史哲学研究历史过程中的一种终极追求,另一方面表现出对黑格尔绝对精神运动的继承。赫勒用自由置换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对自由的强调好比黑格尔对绝对精神的强调。黑格尔把绝对精神作为一切事物发展的最高准则,把表象看成绝对精神的外化,对赫勒的启发在于,抽去黑格尔的内在精神原则,把自由作为历史哲学的最高价值准则,把外在表象看成自由的外化。历史哲学以自由为原则、理念和指标,对自由的运用,使其外化为工业、精英、平等、语言、环境等多种表象形式。赫勒[1]237认为:“如果工业被视作自由的仓库,工业化的发展就将被视作进步。如果工业被理解为非自由的仓库,工业化的发展就将被从退步的方面来理解。”同样如果自由被理解为所有人的平等,那些能够保证人们平等的时期将被作为历史进步顶峰时期;如果自由被定位在人类的意志中,就无所谓进步或退步,因为在人们的意志中或永远都是自由的,或永远都是不自由的。赫勒对自由的把握,使历史哲学借由这一指标判断了历史发展趋势。赫勒也明确地意识到,她视自由为判断历史发展趋势的最高指标,但这一指标并非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观点的不一致也就在所难免。以工业为例,从一种立场看,生产的增长带动人类物质生活的富足和多样化,那么生产就可以看成历史进步的指标。但从另一种立场看,生产的增长,工业化的普及,对人类稳定生活、传统文化、自由造成的破坏,不失为历史退步的表现。


哪种指标能够“真实的”判断历史发展趋势,在赫勒看来,“真实的”的指标依赖于“真实的”价值,“如果存在几种真实价值,也存在着几种进步的‘真实’指标”[1]242。真实的指标是对真实价值的回应,如果存在几种真实价值,那么也存在几种真实的指标,来确立历史发展的几种趋势。但是赫勒坚定地认为,任何历史哲学都不能对什么是真实的价值、真实的指标,提供满意的答案。若想得到满意的答案,历史哲学需要经过一种近似乎“关于上帝的本体论证明”,然而当历史哲学努力做出关于历史发展的本体论证明时,又遭遇了重重困难。这一困难,赫勒认为它是历史哲学中的二律背反,历史哲学设定历史是人类活动的产物,结论却使得历史与人发生疏离,并且把历史看成独立于人之外的对象物,就像自然科学家看待自然一样。赫勒对历史哲学的这种认识,与马克思对人类异化劳动的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处,“劳动所产生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51。马克思的异化劳动陈述了一种社会事实,劳动是人类创作价值财富的源泉,然而劳动却使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本身、类存在、人发生异化。赫勒把马克思论述人类异化的方法,运用到历史哲学本身,尽管赫勒多次从后现代角度解构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但从方法论上看,赫勒有意无意地秉承了马克思的研究理路。这一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再到卢卡奇,始终坚守辩证历史观。赫勒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正如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历史哲学,是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在辩证的逻辑中进行圆周运动。但马克思[4]730明确指出:“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明确提出自己的历史观不能简单地与历史哲学相提并论。显然,赫勒在探讨历史普遍发现问题时,缺少了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把握,更多关注了黑格尔思辨的历史哲学。


赫勒辩证地解释道,历史哲学把人类行动设定为历史发展的起因,最终把历史视作人之外的对象物,这种二律背反只有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得以克服。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理念,使得历史发展与世界精神朝向主客同一的发展,自由作为历史进步的指标,表达了实体自身向人类主体展开的过程,从而溶解了历史与人的分离。黑格尔历史哲学克服了历史与人的异化,但赫勒还是指明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存在的问题。黑格尔之所以化解了人与历史的疏离,完全在于黑格尔的历史认识是超越当下意志的,超越现实生活的体系。回归现实本身,赫勒认为除黑格尔外没有历史哲学能愿意付出同样的代价,对于大多数哲学家而言,他们不能消除主体与实体之间的矛盾。赵海峰[5]5指出:“赫勒这种历史观不同于黑格尔的目的论历史观和历史理性主义,而是在偶然性基础上的历史观。它有几个特点:它是非决定的、非绝对化的。”对赫勒而言,主体的主观性影响对历史发展指标的选择,从而导致被选择出来的指标,看似一个衡量历史发展的客观标准,实则包含了主体的主观倾向性,但结论却视指标为不依赖于主体的独立变量,使实体与主体相分离。显然,这里赫勒再一次忽略了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的分析。马克思从现实的历史与现实的人相互作用中看到,实践作为连接历史与人的桥梁,历史与人并非是简单的分离状态,历史也并不会因为人的存在变成主观产物,历史本身的客观性是人活动的前提。马克思[3]147指出:“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历史是现实的人的历史,人是现实历史中的人,历史与人可以通过实践相互融合。在实践的过程中,历史随着人活动的完结变为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人的意志发生变化,反而为人探寻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基本依据,以更好服务人类活动。历史与人并非简单的分离,历史与人在现实的活动走向同一。能否找到历史普遍发展的指标,不可一蹴而就,但历史本身的客观性为人类寻找历史普遍发展的指标提供基本史料。


历史哲学中不可攻克的矛盾,致使赫勒认为历史发展趋势也借由发展的辩证理论,被视为一个矛盾性的存在,“发展的辩证概念是机械的和有机的概念的综合,其最大特点就是将进步视为矛盾的过程。”[6]27因此,赫勒的结论是历史进步或退步应该被阐释为矛盾的过程,按照发展的辩证概念,历史发展的指标至少有两个。其中一个充当解释原则起决定性作用,另一个充当人类意志的规范-实践理念。由此,这就回答了赫勒为什么把自由作为历史哲学的最高价值,充当历史发展的解释原则,决定历史发展趋势。赫勒强调历史发展的指标至少两个,而她只根据解释原则指出一个,具有一定自相矛盾。不过赫勒从发展的指标角度解释历史的普遍性,说明作为具有普遍发展性的历史运动并非一种盲目的、机械的、抽象的过程。


但关于历史如何发展,赫勒却具有明显的局限,尽管赫勒强调历史发展指标是衡量历史进步或退步的重要标准,但对于现代社会之下的历史发展过程并没有做出合理解释,这就为历史发展的虚无化留有空间。或许在赫勒看来,历史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矛盾统一体,历史并非一个简单进步或退步的过程。一方面赫勒把自由作为衡量历史普遍发展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赫勒又强调历史发展的复杂性,显然陷入自相矛盾。首先,自由在何种程度可以解释历史普遍发展,赫勒并没有详细地给予回答,尽管赫勒并非自由主义者,但这不免存在为自由主义代言之疑,产生误解。其次纵观整个人类历史,人类历史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矛盾运动中,走向更高级的阶段,不断进步。正如马克思[7]3所言:“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仅从自由本身看待历史的普遍发展,赫勒忽视了历史存在及其发展的基本问题。唯物史观深刻地阐明,社会存在作为社会生活物质方面的内容,所包含的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物质生产方式等要素是构成历史发展的前提。物质生产方式是根基,是决定历史能否向前发展的关键性力量。赫勒局限于历史理论本身看待历史的普遍运动过程,显然缺少对现实历史的关注,其观点不免为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赫勒试图建构一种不同于黑格尔式的历史哲学,但由于缺少历史唯物主义高度,结果不自知地落入思辨的抽象的逻辑的窠臼。


三、历史发展的承担者

赫勒在解释历史发展的指标过程中,看到历史哲学内部主客体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就历史主体自身而言,赫勒认为人是世界历史主体,人类是历史发展的承担者,人是促使历史运动的第一因。对赫勒而言,历史始终是人的历史,历史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因而人类在历史中的主导地位,牢固不可动摇。马克思把作为有生命的人看成全部历史形成的前提,并特意指明,这里所说的人不是作为具有生物本能的人,而是一种具有社会属性的人。


尽管赫勒本人没有直接表明继承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人学思想,但从赫勒对历史主体的描述,可以看出她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人学思想的运用。赫勒在谈论历史哲学时多次解构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可事实上,她的一些观点和研究方法都隐含了马克思的治学理念。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大篇幅地通过对人本身的讨论进行历史分析。赫勒继承马克思的人学观点,但不同于马克思的是,她没有过多地讨论一种类存在的人,重点在于分析人是如何推动历史发展的。人作为历史发展的承担者,人的主体性承担了历史发展的重负。赫勒把这种主体称之为“世界历史的主体”,并指出主体通过意志,或通过实践等手段创造历史,因而主体又可划分为个体主体和集体主体,“世界历史主体或主体们可以被视作个体主体或集体主体”[1]262。在赫勒理论框架下,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人学思想变成集体主体中的一部分。


赫勒对历史发展承担者的阐述,一方面使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了历史哲学的内在规定,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特认识。为了更好地把握赫勒这一思想,首先需要了解下她所谓的“个体主体”,赫勒对个体主体分门别类地进行了论述,不过个体主体并非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推动历史运动,个体主体与集体主体共同构成历史发展的推动者。赫勒把个体主体等同于“伟大的个性”,伟大的个性具体而言,可以体现为客观化、制度或行为等方面,历史哲学普遍地把政治领域表征为“伟大个性”。政治行为决定历史事件,因此世界历史主体与历史上最有力的强者同一,强者作为历史发展的代理人,给予历史新的转折。强者也即历史上伟大的征服者或政治家,赫勒认为亚历山大大帝、尤里乌斯·凯撒、奥古斯都·凯撒和拿破仑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强者的个体性促使历史变迁,赫勒对此概括为“英雄崇拜”式的哲学。在历史哲学范式内,并不是所有的“英雄崇拜”都根植于个体主体概念中,英雄排除了艺术和文学上的天才,更多的与政治力量勾连。“英雄”按照尼采观点,就是能够超越芸芸众生,拯救历史充实而伟大的人。赫勒以尼采的超人哲学,概括了这种“英雄崇拜”。


政治性的个体性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在现代性以前被视为普遍的决定性力量,但赫勒以现代性为分界线,指出现代性使人类历史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此历史哲学有关历史个体主体的界定也出现了明显分化。现代性带来自由和民主,自由和民主的时代不能伴随政治家和战士,取而代之的是伟大的自然科学家。波普尔、列维-斯特劳斯等哲学家与赫勒不谋而合地指出,伽利略和牛顿以科技为手段,成为历史发展的承担者,从而使科学的神庙变成历史上全新的万神庙。历史发展的轨迹,借由科学的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和社会结构,得以改变。随着时代的变化,科学家取代政治家,变成推动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但不管是政治家还是科学家,他们都以个体为独立变量改变历史运行轨迹。赵海峰等人指出赫勒从历史偶然性角度拒斥权威个体,“思辨哲学的历史观是决定论的:要么是必然性或上帝主宰的历史;要么是英雄人物或绝对理念主宰的历史。在偶然性基础上的历史观则不然,它带有个体化的特点,而不是整齐划一、千人一面的”[5]5。孔明安[8]80同样认为,赫勒在《碎片化的历史哲学》中,从微观角度描述了后现代的碎片化历史巨变,认为历史不再是超级主体的历史,成为个体的历史。


赫勒以现代性为轴心,从时间角度,把个体主体划分两种类型,但在这一过程中,在她的著作《历史理论》一书中,她没有绝对化个体主体在承担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而言,赫勒认为还有一部分历史哲学把集体主体定性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力量。对此,赫勒又从社会文化角度再度阐述了集体主体概念。赫勒指出,世界历史的集体主体可以等同为作为整体的社会文化,社会文化的外在形式即“时代精神”或“文化精神”。历史发展就是根据精神的自我展开,不断走向新的文化阶段。赫勒以文化精神为历史发展的承担者,可以说吸收了黑格尔的世界历史哲学思想。黑格尔[9]20曾指出:“精神引导世界,我们想要了解的就是精神的引导。”精神不是某种抽象的独立物,而是一种完全当下的、具体的东西。赫勒把这种具体理解为:阶级、阶层、职业群体、种姓等。这几种具体存在物,在赫勒看来,以相互冲突和共生为特征,调控历史发展脚步。阶级、阶层或职业群体等在社会结构中以一定比例占据一定份额,但作为集体主体,它们又不同于一群人在社会中所占的位置。一个群体是集体主体,首先具备集体意识和集体行为。集体意识使某种群体融结为一个整体,在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精神和共同生活方式的激发下,更新现存文化与社会秩序,变革历史面貌。


世界历史的集体主体作为一个整体成为历史发展的承担者,但值得注意的是,集体的非个体性,并不意味着集体只有一种类型。关于集体主体,赫勒借用社会学理论提供三种典型:有机团结的集体、精英和压迫者。涂尔干[10]159-170的有机体团结理论,强调社会结构中存在多种多样的群体,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集体意识,每一个集体都对历史发展做出同样的贡献。帕累托[11]58-60则认为,在所有集体中,精英是决定性力量,他们的意志引导了历史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这一集体主要由科学家、革命的积极分子、贵族等群体构成。然而马克思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赫勒凭借马克思《共产党宣言》推断,马克思把推动历史发展的集体主体定性为被压迫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是书斋式的学者,他们也并没有因为“学术沙龙”的封闭性而丧失对无产阶级生存现状的了解,更没有低估现实剥削所迫使无产阶级生成的阶级意识。”[12]83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够推翻封建主义,在于自身的压迫性促使其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同样无产阶级也遭遇了资产阶级的前历史,因此若想改变被剥削和被压迫的生存状态,也只有通过革命的形式获取平等的社会地位。社会结构在被压迫手中不断更迭,历史也就随着这种集体力量不断变化。


从赫勒对历史主体的阐释可以看出,不管是集体主体还是个体主体,在历史发展中都起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动。那么如何看待集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的分量,赫勒并没有把二者作为两个独立的变量进行比较。这就意味着,对赫勒而言集体主体或个体主体孰轻孰重不能一言以概之。但赫勒却明确地承认,无论是集体主体还是个体主体,作为历史发展的承担者都不能以道德评说二者的功绩,因为他们在改变历史过程中,一定会使一部分人遭到不公正的待遇。最为哲学性的结论模型应该是由老年布洛赫和古德曼设计的“交往的共同性”,赫勒对这一观点表示大加赞赏。赫勒指出交往的共同体跨越个人的意识的“承载者”,是集体主体和个体主体的结合,每一个人通过他的社会化程度成为交往共同体的成员,从而形成一种团结的意志。这种团结意志的起到的作用是,规范了每一个成员只有在考虑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展开个人行动。赫勒[1]267指出:“每一个人都通过他或她的社会化过程成为真正的交往共同体的成员。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的交往竞争要求每个人‘在影响他人的利益的一切场合都要努力协调一致,以便达到团结中的意志构成’。”历史在人与人的团结交往中共生共长。


最终赫勒总结认为,交往的共同体取代个体主体和集体主体,成为推动历史发展最好的承担者。从赫勒的论述可见,这种交往的共同体作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看,也即人民群众。无论个体主体还是集体主体,在相互交往中构成现实的而非抽象的人。现实的人是全部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这里现实的人,不是离群索居的个体,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146。马克思[3]135曾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历史发展的承担者由社会属性的人构成,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历史创造者和历史的推动者,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杰出人物或英雄在某些领域做出的贡献。


由此,我们看到赫勒在阐释历史普遍发展问题过程中,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有所继承有所解构。赫勒试图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历史哲学体系,不过仍离不开马克思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引。历史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尽管存在个别事件之间的相互冲突与矛盾,但也无法阻碍历史的整体进步。人类历史就是一个由种种个别事件组成的庞大有机统一体。这一有庞大的系统之所以不断发展,不是基于某一个或某几个指标进行衡量后得出的简单结论。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础,即物质生产方式是深入考察历史进步的根基。现实的人作为推动历史发展主体,现实的人不是个体性的存在而是集体性的存在,这种集体性也即人民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正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中不断走向进步。


参考文献

[1] 阿格妮丝·赫勒.历史理论[M].李西祥,译.黑龙江: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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